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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陈海嵩教授讲座“环境法律责任的反思与重构”成功举办

2024年12月7日下午,以“环境法律责任的反思与重构”为主题的专家讲座在beat365官方最新版君武馆玉林厅成功举办。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武汉大学beat365亚洲官网教授陈海嵩主讲,公司副经理熊超副教授主持,张洪涛教授、刘旭博士、梁春艳博士以及beat365亚洲官网众多学子共同聆听了本场讲座。

陈海嵩教授作讲座

熊超副教授主持讲座

讲座开始前,熊超副教授对陈海嵩教授的本次来访表示欢迎和感谢,并对陈海嵩教授的个人履历进行了简要介绍。陈海嵩教授结合自身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撰的经历,就本次讲座的主题给大家做了一个简单的背景介绍,强调当前法典编纂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,环境法律责任应以此为契机进行反思。

讲座现场

接下来,陈海嵩教授从三个部分展开讲授,结合制度规定与典型案例,深度剖析了当前环境法律责任中存在的问题,并在此基础上,简要地提出了完善建议。

首先,陈海嵩教授介绍了环境法律责任的范围。陈海嵩教授从实证统计出发,框定了所有与环境法典编撰相关的法律责任范围,具体解读了狭义环境立法(污染防治)中的责任,生态保护、资源保护立法中的法律责任,特殊区域、流域环境立法中的法律责任以及绿色低碳立法中的法律责任,并列举现行环境法律责任中违法行为的数量,探讨了法律责任条款与违法行为数量的关系。

其次,陈海嵩教授介绍了行政违法责任存在的问题。一是罚款设定不合理,对企业经营造成连带影响。二是过罚不当,“罚不下去”。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和行政处罚合理性的认识不一,导致实践中对违法行为过罚不当。三是实践中通过免罚清单变相“减轻”企业负担,行政机关存在滥用职权的风险,造成难以实现类案同判,变相“架空”立法本意,可能形成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。

最后,陈海嵩教授针对环境法律责任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。一是针对行政违法责任中的重点问题、按照区分主体、区分情形的思路加以完善;二是提升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系统性、融贯性。

与会同学提问

讲座尾声,与会同学积极提出问题,陈教授耐心地进行了解答。熊超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,并向陈海嵩教授的到来致以真挚的谢意。至此,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。

陈海嵩教授和熊超副教授及与会教师合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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